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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按照《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23届毕业生第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第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及申领条件

(一)发放范围

2023届有求职或创业意愿,且符合条件,尚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申领条件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脱贫人口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

3.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7.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重复发放。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暂定为1000元/人。

三、申报和发放程序

(一)申报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院(系、部)组织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第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4)原件(签字盖章);

2.申报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申报人手写证号、姓名、日期,盖章),正面电子版照片(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

3.《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5)原件(签字盖章)及电子版;

4.申领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及复印件(盖章),如户口本、助学贷款合同、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

(二)初审

各院(系、部)负责对毕业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在每一页复印件上加盖院(系、部)公章,填写《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并盖章。

各院(系)整理汇总本科生材料后,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一同交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电子版材料以“姓名-补贴类别”命名,院系汇总统一发送至邮箱:bysh@cfau.edu.cn。

研究生部就业办整理汇总研究生材料后,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由研究生部就业办存档,以备市人社局核查。

(三)填报及公示

1.学生处负责本科生名单的审核和系统填报,将本科生申请人信息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研究生部负责研究生名单的审核和系统填报,将研究生申请人信息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研究生部须将公示结果和汇总表纸质版报学生处。

3.学生处通过系统向市人社局提交我院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名单。

(四)复审及发放

1.市人社局对各高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汇总的申请人信息与市教委学生库进行数据比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高校根据退回情况,如需补充材料的,在完善材料后可再次上报。

2.学生处将市人社局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报学院审批,学院审批后,由学生处向市人社局提交复审材料。

3.市人社局将复审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名单提交市财政局,由工商银行进行发放。工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四、时间要求

1.毕业生应于37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给所在院(系、部)。

2.本科生各院(系)于3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材料报送至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3.学生处和研究生部须于316日前,完成公示和系统填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多渠道、多方式做好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知尽知,明确责任部门和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2.各院(系、部)要严格初审,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确保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信息、姓名、银行卡号正确无误,并告知毕业生提供有效的本人名下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卡号须19位,非信用卡),补贴发放之前所提供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应能正常使用。

3.学校及各院(系、部)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应举报投诉要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本科生监督电话:68323945

研究生监督电话:68322907


附件1: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23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附件3: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

附件4: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附件5: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附件6:申报材料说明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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